[首頁][關於本會][教育法規][教學分享][相關網站][網站地圖][力行國小]

 

本站僅以國民小學與幼稚教育之相關法規為主

資料蒐集自台北市教育網路中心與市教師會網站等等

[首頁][教育法規][教師相關法規][幼稚園教師登記辦法]

 

幼稚園教師登記資格: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 一、師範專科學校幼稚教育師資科畢業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二、專科以上學校有關幼稚教育系科畢業者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三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,並曾在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指定之學校修習
   幼稚教育專業科目二十學分上成績及格者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四、幼稚教育法施行前,已依規定取得幼稚園教師資格者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
幼稚教育專業科目及其學分: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 一、必修科目及學分: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    (一)幼稚教育概論四學分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(二)幼稚園教材及教法四學分。          
    (三)幼稚園教學實習四學分。                
    (四)鍵盤樂二學分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(五)國音一學分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二、選修科目及學分: 

 (一)幼稚園行政二學分。   
 (二)幼兒發展與保育二學分。     
 (三)幼兒生活與輔導二學分。    
 (四)幼兒體能遊戲一學分。  
 (五)幼兒故事與歌謠一學分。        
 (六)視聽教育二學分。              
      
 
幼稚園教師登記所需証件

幼稚園教師之登記,應由幼稚園通知教師檢齊下列証件,經由服務幼稚園
報請縣市政府教育局審查後,統一造冊,將申請書、名冊(二份)送教育
廳發証。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
  一、申請表(附最近一吋半身照片二張)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二、學歷証件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三、經歷証件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四、公立醫院或衛生所出具之體格檢查証明書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五、聘書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六、縣市政府服務証明書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七、身分証影本乙份。  

 

台北市力行國小教師會 Taipei Lixing Elementary School Teachers Association